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灌南县2013年度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灌南县2013年度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
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全县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苏政办发〔2009〕133号)和省财政厅、农机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省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13〕16号、苏农机科〔2013〕2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度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任务为58万亩,其中夏季小麦秸秆还田面积39万亩。
各乡镇:在重点区域建立小麦秸秆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连片千亩示范方2个。
各行政村:在重点区域建立200亩以上小麦秸秆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连片示范方1个。
二、技术路线
(一)水田麦秸秆还田技术。收割机收割三麦时加装秸秆切碎装置,将秸秆切碎并抛撒均匀→打水泡用48小时左右→施肥→(大中小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第一次埋草作业(旋深10—15cm以达埋草目的)→秸秆还田机二次水旋起浆作业(作业深度要浅,要有薄水层,以达起浆整地目的)→机插水稻。
(二)旱田麦秸秆还田技术。收割机收割三麦时加装秸秆切碎装置,将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撒→撒施基肥→中大拖配套复合式玉米播种机一次性完成秸秆还田和播种玉米任务(大中小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旋耕作业→人工穴播玉米)。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中旬)。县、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还田目标任务。各乡镇要落实好秸秆集成水稻机插秧育秧田块面积;县农机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各乡镇组织开展对村组干部、农户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及农机手进行秸秆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培训;县委宣传部及县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技术。
(二)实施准备阶段(5月下旬)。各乡镇要对照县下达秸秆还田目标,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参加作业的合作组织(或农机户)与村组(或农户)签订作业合同;各行政村(居)要全面落实机插秧育苗田块,将作业任务落实到合作组织或农机户。县农机部门要广泛宣传我县购机补贴相关政策,鼓励农民新增秸秆还田机具,维修保养好现有机具,以满足作业需要。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作业任务落实和合同签订情况督查。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份)。麦收期间,各乡镇要实行卡口管理,确保进入本乡镇的收割机全部安装秸秆切碎装置,并在收割作业时有效投入使用,严格控制收割质量。入田收割作业时,乡(镇)、村(居)要定人、定机、定田监管作业质量与标准,确保收割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包片到户、到田头,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实行严防死守,昼夜看管,确保还田地块全面实施秸秆还田及机插秧,并适时组织召开秸秆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现场演示会。县秸秆综合利用联合督查组将对各乡镇秸秆还田的进度、质量、面积及秸秆还田现场演示效果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在全县通报。
(四)组织验收阶段(7月份)。各乡镇收集有关图文资料,对秸秆还田及机插秧工作进行自检自评,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县政府将组织县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察看及走访农户、合作社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目标考核评分,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农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领导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要与实施区域的村、实施村要与实施户或农机合作组织签订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责任状,确保机具落实到位、面积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在夏收期间,要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县农委、农机等相关部门要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
(三)强化技术服务。各乡镇及县农机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确保秸秆还田技术传递到户、到人;做好机插秧育秧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工作,农忙期间要深入田头加强技术跟踪指导服务,为育秧和调剂秧苗做好保障;积极组织农机维护人员上门服务,为农机户做好拖拉机、收割机、还田机、插秧机等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证农时使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各村(居)的还田规划及配套措施逐一过堂,检查机插秧秧田面积及机具到位等情况。县秸秆综合利用联合督查组要对收割机进行强制管理,有完好切碎装置的机械可在规划还田的田块作业,没有完好切碎装置的机械只允许在秸秆回收利用田块作业;对留茬高度和收割质量也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具体作业标准。
(五)强化激励措施。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日常督查情况也作为考核结果评定的依据。对完成秸秆还田任务的,除足额兑付省作业补贴、县级奖补资金并予以表彰奖励外,另按每亩0.5元的标准给予安排工作经费;对未完成秸秆还田任务的,除相应扣减省级作业补贴和工作经费外,还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凡截留奖补资金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且不予兑现工作经费。